江西省九江市2016年上半年普通話測試報名通告
- 時間:
- 2018-05-15 15:25:31
- 作者:
- 蔡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一、報名對象:①普通話需要升級的教師;②因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等需認定普通話水平等級的有關人員;③公共服務行業人員及其它社會人員;④非九江學院、九江職大在校學生。
二、報名時間:2月22日-3月22日(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除外)。
三、報名地點:九江市甘棠南路176號普通話測試站七樓,可乘坐21路、28路、29路公交車到南門口站下車。
四、報名所需材料:①身份證復印件一張;②2寸彩色照片一張(藍底),尺寸為390*567,并用U盤拷貝同底電子照片一份。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3月26日-3月27日
六、測試時間:4月9日
七、聯系方式:聯系電話:8220287,聯系人:汪老師、陳老師、饒老師
八、重要聲明:根據教育部《普通話培訓測試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16號)、省教育廳《關于重新印發<江西省普通話水平測試細則>的通知》(贛教語字〔2006〕8號)和《關于嚴格做好全省普通話培訓測試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教語字〔2012〕7號)文件要求,為切實維護我市廣大中小學教師、學生、公務員、其他部門行業人員及廣大社會人員的切身利益,保證我市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的科學健康有序進行,特聲明如下:
1.九江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是我市唯一具有面向社會人員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認定的機構,負責全市范圍內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的教師和學生,其他部門行業,以及社會人員的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嚴禁社會中介機構組織開展普通話培訓測試。
2.九江學院和九江職大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只能負責本校有關師生的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含幼兒園、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不得組織本校教師和學生到高校普通話測試機構或高校“聯合辦學點”進行普通話培訓測試,凡違反規定者,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取消普通話測試成績,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有關縣(市、區)教育局、學校或教師、學生本人承擔。
3.根據教育部《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第八條“測試工作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之規定,凡屬本市戶籍或在本市工作及就讀的外籍戶口人員參加我市教師資格認定的,其普通話水平的認定必須到九江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報名、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