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新余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21-05-27 16:06:14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及《關于2021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1年新余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安排
1.網報時間:
⑴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21年4月19日8:00--4月28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⑵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17:00;網報對象為:僅限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人員及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2021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2.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6月28日-7月2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疫情防控策略,抓實抓細我市疫情常態化防控,堅決防止疫情反彈,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決定2021年新余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行預約到場。完成網報的申請人員可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掃描下方邀請卡進行預約,填報的相關信息會進行保密處理。
預約時間初定為4月29日9時至6月27日12時,未進行在線預約的申請資格認定的人員原則上不予受理審核。
預約成功的申請人員可按預約的時段到新余市教育局大門口,出示相關健康碼(綠碼),并掃描確認后,在門衛領號,有序進入認定現場。
經現場衛生防疫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人員,不得進入認定現場。
申請人須注意個人防護,自備醫用口罩,進入認定現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現場審核認定結束后,須迅速離開,不得在大院內逗留。
3.現場確認地點:新余市教育局事業樓109室
4.體檢時間:2021年7月5日-7月9日(地點待定)
5.領證時間:2021年9月1日-9月11日(雙休日除外)
二、認定機構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居住地、戶籍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分宜縣、渝水區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居住地、戶籍或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新余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持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部隊駐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條件
(一)身份條件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的,可在我市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新余市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在我市辦理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
3.我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應屆畢業生;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市部隊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徳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當具備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取得就讀學校頒發在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2.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有違法犯罪記錄者;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實名注冊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上報名要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因信息填報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網上報名完成后,申請人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在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所有報名信息以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網上核驗及申請人現場確認時提供的真實材料為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
3.申請人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的電子照片,應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請人網上報名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網報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并用A4白紙打印。本人在《個人承諾書》“承諾人”欄用正楷字體簽名后拍照上傳;上傳時應確保圖片里的文字內容朝上、整體清晰。《個人承諾書》將以圖片方式嵌入到申請人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工作時要統籌考慮疫情防控要求,充分保障申請人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學、合理安排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做好防疫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等防疫準備工作,積極探索延時、錯時、預約、網上辦理等確認審核方式。
1.戶口本或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2.畢業證原件(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如期畢業證明材料1份),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的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材料,必須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4.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
5.申請人國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合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6.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報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8.申請人現場確認時不能提交材料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三)體檢
體檢時間及地點將在現場確認時告知申請人,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一體檢。
(四)認定和證書發放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網上認定工作,做出認定結論,導出證書和申請表打印數據。《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中,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完成認定后,應及時公布證書領取時間,做好教師資格證書發放工作。
五、違規處理
(一)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
對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人員違規、跨屬地認定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申請人違規違紀處理。
對于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被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六、工作要求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涉及面廣、影響大、政策性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嚴格按照規定的權限和職責,科學制訂工作方案,合理規劃認定時間,做好防疫預案,切實做好2021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一)加強政策宣傳,提升服務能力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機構和高等學校要加強輿論宣傳和監督,廣泛利用媒體和平臺,深入宣傳教師資格認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公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事項。
1.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簡化辦事流程,增強服務意識。
2.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做好群眾來電來訪接待工作,提升咨詢服務能力,設立咨詢受理電話和郵箱,為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二)依法行政,嚴把教師資格入口關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嚴把認定條件,嚴格認定程序,周密組織安排。嚴禁與中介機構發生經濟利益關系,不得將現場確認點設在中介機構。
1.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落實教師資格準入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制度,主動與公安部門對接,遵照《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要求,對教師資格申請人員有無違法犯罪信息進行核查,健全預防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機制,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全面保護。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提升無犯罪記錄核查工作時效性,在作出認定結論前,與有關部門對接完成申請人犯罪記錄情況核查,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2,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嚴格規范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工作,根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于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喪失和撤銷工作的通知》(教師司函[2020]28號)要求,嚴格教師資格違規處理,及時將喪失和撤銷教師資格人員信息錄入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限制庫。
3,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加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經費的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按照《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贛財教〔2007]179號)精神,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向同級財政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經費。
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790-6435568;新余市渝水區教體局人事股電話:0790-6239736;新余市分宜縣教體局人事股電話:0790-5882207
附:新余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安排
新余市教育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
新余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日程安排
(一)網報時間
⑴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21年4月19日8:00--4月28日17:00;網報對象為: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⑵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21年6月16日8:00--6月25日17:00;網報對象為:僅限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合格人員及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2021年5月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且合格人員)。
(二)現場確認時間
(三)體檢時間
(四)領證時間
分宜縣、渝水區教體局
人事股辦公室
以上就是關于2021年新余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更多內容關于江西教師資格證,江西教師資格認定時間,江西教師資格報名時間,江西教師資格成績查詢、認定公告等相關內容,請敬請關注江西教師資格網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