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贛州南康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1-05-27 17:02:03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21年江西省開展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我區2021年認定小學(幼兒園)、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公告如下:
一、認定條件
(一)身份條件
按照“屬地化”認定原則,2021年6月30日之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區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1.南康區戶籍人員;
2.持有南康區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地戶籍人員;
3.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我區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4.駐區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加教育部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并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絕癥,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下列人員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
1.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
2.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二、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網報分兩次進行。第一次(符合認定條件的社會人員):2021年4月20日8:00-4月30日17:00;第二次(僅限于2021年春季通過面試及符合認定條件的社會人員):2021年6月15日8:00-6月25日17:00。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以上時間段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實名注冊進行申報。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可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合格證信息。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信息。學歷學籍信息將在認定報名過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敗,可自行添加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在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暫無法核驗學歷證書的,需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證書原件進行核驗,并提交復印件留存。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學位信息目前尚未實現在線核驗,一律自行上傳證書信息。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上傳《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須知”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特別提示: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務請重新上傳。
3.上傳電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證件電子照片(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須與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同版照片)。
4.填寫個人簡歷
從小學就讀開始填寫
5.注意事項
(1)網上申請報名時,請仔細閱讀注意事項,準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階段提交相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2)申請小學(幼兒園)、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勾選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現場確認點。
(3)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時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現場確認的重要查詢條件。
(4)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場確認
1.時間:第一次現場確認:2021年5月10日至5月14日(4月20日-4月30日網上報名的申請人員);第二次現場確認: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6月15日-6月25日網上報名的申請人員)。受疫情影響,為避免人員聚集,各申請人員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安排將于確認前通過“南康教育科技體育微信公眾號”通知公告欄公布,請及時查看)。
2.地點: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五樓人事股505辦公室。
3.現場確認應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不是南康戶籍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學歷信息未能通過系統核驗的,現場確認需同時提供通過“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驗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不能通過核驗的須提供普通話證書)。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2 張,一張粘貼至報名信息登記表(見附件),另一張現場確認時粘貼(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4.申請人不能在現場確認時提交的材料,實行容缺受理,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 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給予認定。對于“中國教師資格網”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或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驗證。
5.按照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申請人在現場確認前申領“贛通碼”,確認當天為綠碼,并佩戴口罩且經現場測量體溫,并無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確認點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6.申請人未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三)體檢
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體檢標準,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縣級及以上醫院統一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以現場確認時的通知為準,并通過“南康教育科技體育微信公眾號”通知公告欄另行通知。申請人未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四)認定和證書發放
1.資格認定
對2021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上述審查完備且合格,經專家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于2021年8月10日前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按要求完成認定工作,作出認定結論,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統一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存入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區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制作教師資格證書。
2.證書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為方便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領取證書,在我局申報教師資格證人員可選擇以下方式領取證書:
(1)現場領取:申報人員于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階段,勾選領證方式:現場領取。待教師資格認定各項環節結束后,由申報教師資格認定通過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人事股504室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2)郵政快遞寄送(郵資到付):申報人員于教師資格現場確認階段,勾選領證方式:郵政快遞寄送(郵資到付)。申報人員務必寫清郵寄地址、收件人姓名、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具體信息。待教師資格認定各項環節結束后,由我局工作人員按照申報人員提供具體地址等信息,將《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通過郵政快遞(郵資到付)的方式寄出。選擇郵政快遞寄送導致證件遺失等后果的,由收件人或申請人與快遞公司協商解決,發證機構不承擔責任。
申報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贛州市教育局負責現場確認、體檢、證書發放等,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贛州市教育局發布的公告為準。
三、其它事項
(一)對于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 5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的規定處理。
(二)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是南康區認定教師資格的唯一合法機構,任何中介機構以教師資格認定為由開展的相關活動均與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無關,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四、聯系方式
1.聯系部門: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人事股。
2.聯系電話:0797-6646561。
贛州市南康區教育科技體育局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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