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景德鎮市浮梁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3-04-11 14:10:42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一、網報時間:
第一批次:2023年4月17日8:00—4月28日17:00
第二批次:2023年6月7日8:00—6月20日17:00(報名對象為: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2023年浮梁縣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以及2023年5月份參加面試并取得合格證人員。)
二、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浮梁縣教育體育局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網報注冊后,申請人按“屬地化”原則選擇認定機構,務必認真閱讀后臺“注意事項”并正確選擇“現場確認點”。
三、認定條件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浮梁縣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浮梁縣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浮梁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縣戶籍人員。
3.浮梁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專科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其中,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按已經取得的學歷參加認定)。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浮梁縣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浮梁縣部隊的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定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且考試合格;或者納入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申請人在本人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實名注冊進行網上申報。
2.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3.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與現場確認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4.申請人網上報名時,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根據認定機構安排的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和要求(網上辦理等)進行審核確認。
1.申請人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發布的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材料到規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對于網上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相關規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http://gjzwfw.www.gov.cn)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申請人國(境)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4.申請人現場確認時不能提交材料的,認定機構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三)體檢
認定機構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一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認定,具體時間和體檢醫院由認定機構確定。
五、違規處理
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六、特別提醒
現場確認、體檢、發證等后續有關事項將會陸續在“浮梁教體”微信公眾號和浮梁縣政府網(http://www.fuliang.gov.cn/xjtj/gggs_10404/)通知,請認定人員密切關注。
浮梁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4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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