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南昌市灣里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3-04-13 14:33:46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一、認定條件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在灣里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戶籍在灣里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灣里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人員。
3.灣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應屆畢業生以及在灣里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按已取得的學歷參加認定)。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灣里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灣部隊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定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畢業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且考試合格;或者納入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人員。
2.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二、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實名注冊進行網上申報。
(1)第一階段網報時間:2023年4月14日8:00至4月28日17:00,網報對象: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2)第二階段網報時間:2023年6月7日8:00至6月20日17:00,網報對象: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且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人員、參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考試且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及其他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
請申請人認真查看每個認定階段的申報條件,務必選擇相應的認定批次申報,不符合第一階段的申報條件在認定系統中申報的,可能導致第二階段無法申報、認定(認定機構無修改和調整權限),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與現場確認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申請人網上報名時,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者其他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現場確認
1.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5月7日-5月15日。
(2)第二階段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6月21日-6月30日。
2.確認地點:灣里嶺秀湖街1號灣里行政服務中心8樓860室,咨詢電話:0791-83762333。
3.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1)社會人員提交戶口簿或有效期內居住證原件(現場核驗后,歸還原件),本地高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匯總名單,填寫南昌市2023年申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匯總表(附件1),蓋章交認定機構。
(2)照片粘貼、證書郵寄信息、教師資格證明(附件2)。
(3)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3)。
(4)申請人應及時查閱認定機構發布的注意事項,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材料到規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對于網上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相關規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5)申請人國(境)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證書》。
(6)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7)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8)申請人現場確認時不能提交材料的,認定機構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補齊。申請人可以提交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應交材料后,認定機構給予認定。
(三)體檢
現場確認通過后,當面告知申請人體檢醫院和體檢時間,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統一體檢。
(四)網上認定
2023年7月20日完成網上認定工作,作出認定結論。
(五)證書發放
1.申報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資格并認定合格者,證書由我辦發放,領證或郵寄(到付)請關注“南昌市灣里管理局”(http://wl.nc.gov.cn/)通知公告專欄的通知。
2.申報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體檢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進行復審(復審材料由我辦統一提交)并發證,具體安排以南昌市教育局通知為準。
四、注意事項
1.為維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嚴肅性,規范程序,我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不受理任何社會中介機構代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2.從即日起,請密切關注“南昌市灣里管理局” (http://wl.nc.gov.cn/)通知公告專欄,如未及時關注網站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咨詢電話0791-83762333。
附件:1.南昌市2023年申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匯總表(高校)
灣里管理局教育體育辦公室
2023年4月12日
以上就是關于2023年上半年南昌市灣里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關于江西教師資格證,江西教師資格認定時間,江西教師資格報名時間,江西教師資格成績查詢、江西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等相關內容,請敬請關注江西教師資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