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貴溪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 時間:
- 2023-04-13 14:52:58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一、認定條件
(一)認定對象
申請幼兒園、小學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的貴溪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居民,駐貴部隊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德,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定的學歷: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包括自學考試、業余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者屬于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范圍,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人民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今年上半年已經通過認定的人員,下半年不能申請認定。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二、認定流程
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登錄入口”實名注冊進行申報。
(一)網上申報
1.第一階段網報時間:4月11日8:3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階段網報時間:6月15日8:30至6月20日17:30。
2.認定機構請選擇貴溪市行政審批局。
3.確認點鷹潭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請選擇江西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其他人員請選擇貴溪市行政審批局。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
第一階段現場確認時間: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7:00;
第二階段現場確認時間: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
2.現場確認地點
江西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確認地點:學校辦公樓317室,聯系人:朱老師18970187368;
貴溪市行政審批局確認地點:貴溪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行政審批大廳綜合窗口,聯系人:占老師19307033686(座機0701-3330566)。
3.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1)申請人戶口簿(居住證);鷹潭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生提供身份證及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駐鷹部隊軍官提供部隊介紹信或有效期內軍官證。以上證件均需原件,查驗后歸還。
(2)申請人學歷信息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的,無需提供學歷證明。未通過核驗的,申請人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或登錄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港澳臺學歷、國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3)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的,無需提供普通話證書。未通過核驗的,申請人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或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打印。
(4)申請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供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照片背面須注明姓名和申請學科)。
(5)《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此表在現場確認時領取,并現場如實填寫好個人基本信息,貼好照片。
(三)體檢
體檢在市內指定醫院,根據《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標準進行,費用自理,具體體檢時間、體檢醫院待現場確認時告知。
體檢當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體檢前一天要保持足夠的睡眠,忌酒和對體檢結果產生影響的藥物。
妊娠期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須向主檢醫生提交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生理期女性可在完成其他檢查項目7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成尿檢。
(四)教師資格證書發放
經現場確認、體檢等環節,為認定合格人員發放《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領取時間:暫定7月中旬,領取地點:貴溪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行政審批大廳綜合窗口。
三、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2.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按照《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3.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申請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所需材料請提前致電貴溪市行政審批局協助辦理。
4.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另行公告。
5.其他未盡事宜請查看《2023年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和《2023年貴溪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文件。
貴溪市行政審批局聯系電話:0701-333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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