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贛縣區(qū)2023年度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3-04-13 14:57:07
- 作者:
- 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江西教師資格證





一、認定時間
(一)上半年認定工作時間:4月10日—7月20日。
(二)下半年認定工作時間:9月15日—12月15日。
二、認定條件
(一)認定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1.贛縣區(qū)戶籍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2.持有贛縣區(qū)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專科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讀研究生(其中,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按已經取得的學歷參加認定)。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有效證件,在我區(qū)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
5.駐贛部隊的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條件
申請人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各類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學歷條件,教師資格分類見《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yè)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以上所指的學歷應是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持港澳臺學歷和國(境)外學歷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申請人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且考試合格;或者納入改革范圍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標注的學段和學科一致。
2.申請人應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fā)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語文、對外漢語和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3.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申請人應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相應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五)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
(六)下列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依法不予認定:
1.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人員。
2.依據(jù)《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被撤銷教師資格,自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員。
三、認定流程
(一)網(wǎng)上報名
上半年網(wǎng)報時間(第一階段):2023年4月17日9:00—4月28日17:00;
上半年網(wǎng)報時間(第二階段):2023年6月14日9:00—6月27日17:00。
下半年網(wǎng)報時間:2023年9月15日9:00—9月28日17:00。
1.申請人在本人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s://www.jszg.edu.cn),實名注冊進行網(wǎng)上申報。
2.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注意事項和《個人承諾書》,嚴格遵守誠信承諾,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3.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與現(xiàn)場確認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
4.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時,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wǎng)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申請人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二)現(xiàn)場確認
上半年現(xiàn)場確認時間:
(第一階段)2023年5月8日---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第二階段)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下半年現(xiàn)場確認時間:
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現(xiàn)場確認地點:贛縣區(qū)政務服務大廳三樓西廳中介超市。
1.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材料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審核。對于網(wǎng)上無法比對的戶籍(居住證)材料、未通過比對核驗的學歷證書等材料,申請人須提供相應的補充材料(原件);“贛服通”電子證照信息可作為補充材料進行比對核驗。根據(jù)教育部、國家語委相關規(guī)定,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可以通過“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http://gjzwfw.www.gov.cn)查詢,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2.申請人國(境)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3.申請人應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2張(與網(wǎng)上報名上傳照片同底版,教師資格證書和體檢表使用)。
(三)體檢
根據(jù)《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組織申請人到縣級以上醫(yī)院統(tǒng)一體檢,體檢合格方可認定,具體安排以現(xiàn)場確認時的通知為準。
四、發(fā)放證書
2023年8月底,對上半年已進行網(wǎng)上認定通過的申請者發(fā)放教師資格證證書。《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認定機構打印,一式兩份,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中,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領取時間請關注贛縣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gxxzfw.gov.cn/Workpiece-progress.html(新聞動態(tài)→公告公示欄)。
咨詢電話:0797-4432499(農業(yè)和社會事務審批股)
以上就是關于贛州市贛縣區(qū)2023年度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關于江西教師資格證,江西教師資格認定時間,江西教師資格報名時間,江西教師資格成績查詢、江西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等相關內容,請敬請關注江西教師資格網(wǎng)